王峰

推荐抖音起诉“抖音唯一合作电商” 索赔300万元

王峰因认为广州热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热门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抖音”、“抖音”Logo等商标,擅自注册、使用“抖音”作为企业字号进行虚假宣传,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抖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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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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