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3月16日消息,长虹举报者范德均今日向网易科技表示,他已从上海专程赶赴四川,向四川证监会等部门了解其举报的长虹财务造假门一事的最新进展。
“四川证监局已经找人进驻长虹调查了,”范德均说,证监局方面说因为调查取证比较复杂,原定55个工作日给结果,将面临延期。
范德均新公开的证据包括:四川长虹1997年《返利统计表》、四川长虹《1998年返利及代理费结算表》、四川长虹原销售服务处(现营销管理部)发布的《1998年年终返利及代理费操作办法》、《1998年长虹彩电销售代理协议书》、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签订关于代理费的《补充协议》。
范德均表示,上述几份相关材料的统计数据中,四川长虹均把1998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在1997年度内。由此可以判断四川长虹1998年度实际的会计年度应该是1998年2月1日至1999年1月10日。1月份为家电行业的销售旺季,长虹在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的彩电销售收入将近20亿元。而1998年2月1日到1998年6月30日完成的全部彩电销售收入不到30亿元。
长虹1998年中报却显示上半年公司主营收入达到50个亿。“如果长虹没有将已经计入到1997年度的1998年1月份的近20亿元销售收入重复计入到1998年上半年度,四川长虹1998年中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何能达到50亿元?”范德均质疑。
今日,长虹方面就范德均抛出的新证据一事未予以回应。此前,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曾表示,公司已经就举报一事发布过澄清公告,不会一一进行回应。(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