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援引业内人士消息,2015年12月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颁布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或将暂缓执行。按照进度安排,《暂行办法》计划于2月1日正式执行,但目前该条意见稿已经没有显示在民航局意见征集栏。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设置了十条准入条件,其中“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以及“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条款在行业内引发较大争议。意见稿颁布后,以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上百家无人机公司1月份联名建议,取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适航证”等前置条款,制定适应无人机行业特点、具备可操作性的新办法,并建议新政策执行给予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