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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斯达康就“前华为员工被拘事件”发布声明 |
UT斯达康作为中国留学生创办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也很重视技术创新,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
事件中涉及到的王志骏、刘宁等人于2001年在上海创办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UT斯达康于2002年10月16日与上海沪科公司达成协议,按合法程序收购其部分资产,而后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以及部分原沪科员工自愿要求加入UT斯达康公司。2002年11月11日,以上三人搬至杭州。2002年11月22日,以上三人被佳木斯警方扣押,事先UT斯达康并未收到过任何警方的通知。
目前此事件争议的事实部分(即在佳木斯发现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发生在UT斯达康与沪科公司达成部分资产购买协议之前,此事件与我公司没有法律关系,不会对我公司造成任何影响......
(详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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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调查:原华为员工为何遭拘捕 华为到底怎么了 |
思科状告华为侵权案余波未平,近日,华为又陷入纠纷的旋涡,不仅被揣测为思科分销商倒戈的幕后主使,更曝出“采取非正常手段打击离职创业的员工”的惊人消息。
在思科诉华为侵权事件调查中,华为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情和支持。然而,最近这两则不利的传闻,令华为面临着尴尬的质问:华为到底怎么了?(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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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前员工为何被拘9个月(全文) |
事件缘起
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是前华为公司传输部技术人员。2001年,华为出台了一个
“内部创业”政策,就是鼓励员工出去创办企业,华为可免费提供一批产品供员工所创的公司销售。同年7月底和8月初王志骏、刘宁先后提出辞职申请,离开华为公司自主创业。离开华为后,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
事件进展
2002年10月,华为公司向黑龙江佳木斯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佳木斯警方立案侦察。
2002年11月22日,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在浙江被佳木斯警方拘捕。1个月后,这几名原华为员工被转移到深圳拘押至今。
2003年8月,华为三名前技术人员家属致媒体公开信,请求讨回公道......
华为回应
华为今天下午正面回应,称原华为公司员工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华为还称,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是原华为公司光网络产品的研发人员,并与华为公司签属了保密协议。然而,沪科公司使用华为公司的光传输技术开发出与华为公司相同的产品,已销售到黑龙江佳木斯等地,该行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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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信刊登--- |
尊敬的记者同志:
我们是深圳华为公司三名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的家属。我们要向您反映一个情况——华为公司采取非正常手段打击离职创业的员工,致使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被强行羁押,至今已达9个月之久!!我们在四处奔走、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请求新闻单位对此事予以关注,将此事的真相及华为的所作所为向全社会公开,为我们的亲人讨回公道!!!
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家属:王志刚、周华、王敏
200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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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多家报社网站采访双方当事人。我们将全面报道该事件的发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