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提供的数据是可靠的,在初裁的过程中得到了认证,没想到终裁却推翻了这种认定。”据记者了解,国内光纤行业协会将在近期召开会议,就与商务部进行进一步协调的事情进行商讨
…… <阅读全文> 国内企业的郁闷
2005年1月1日零时,中国商务部网站上正式公布我国光纤反倾销终裁结果。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6号给出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以下简称G652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这项始于2003年7月1日、经历了18个月的反倾销调查终于水落石出。对于性质的判定,此前业界普遍认为并没有太大的悬念。商务部不出所料地也给出了肯定性裁定。公告称,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业内最为关注的美国康宁公司终裁倾销幅度,最后被裁定为1.51%,大大低于2004年6月16日初裁结果中16%的倾销幅度。公告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7条规定,属于微量倾销幅度,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