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倡导“开源、共享”精神,现行的商业软件的很多做法与此格格不入。
唱片公司、电影公司和软件公司看来,版权就是自己的生命线。版权被侵犯,无疑就像自己的家里被劫掠一样,是无法容忍的,对于自己的权利,要全力捍卫。
CD、DVD作为最流行的载体,如何进行保护就是当务之急。由此,各种各样的技术方案被发明和发展。而在消费者,自己买来的CD却有种种限制,也会觉得不公平,如果这个消费者同时还有黑客精神,那么他还受到两种力量的拉动,一个是互联网初期的自由共享的精神,另一个则是追求技术完美的精神,从而加入到研究破解技术的行列。
劳动者的权益要承认;版权要保护;公司要赚钱;百姓要吃饭;电脑要装软件……我们怎么在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呢?盗版不是罪魁祸首,软件的价格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被遗忘在阴暗的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