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思科和华为关于知识产权的案子,终于以和解的方式尘埃落定。在思科提出诉讼之后,业界人士就一致认为案子最终将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事情的结局证明没有出乎人们的预料。然而,对于知识产权的反思还必须持续下去。
知识产权体现的是发达国家意志
尽管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法案的实行,是为了保证产业的合理秩序,但是就现在全球的产权现状而言,所谓的知识产权法更多的的是体现发达国家的意志,发展中国家很多场合都受制于知识产权这个人为设定的技术壁垒。发达国家竭力巩固和扩大自身在全球商业价值链上游的领导地位和高额利润率。但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知识产权法案的存在,在核心技术上往往受制于人。
在最近几十年,美国政府和企业致力于在全球推广知识产权理论。事实上,这个实践得到极大的成功,美国企业和政府将一个狭义的知识产权定义成功地扩展到了一个全球性的广义的定义,使未来的每个产品都印上了知识产权的烙印。这其中明显的刻上了霸权主义的思维,就去年沸沸扬扬的DVD事件而言,明明是本国的自主研发的技术,由于知识产权法的存在而被认定是侵权行为。目前世界上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主要是发达国家制订的,规则的制订者更晓得如何为自己牟利。
知识产权已成合法的垄断权,被滥用趋势
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如果被滥用,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在外国企业起诉中国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案例中,"思科诉华为"只是这众多案例中的一例。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大,跨国公司挟其专利和标准两大利器,不断在全球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同时,它们也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武器,通过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形成垄断之势。
当然,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它的正当行使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知识产权如果被滥用,并且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破坏时,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其实,国外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就采取了知识产权先行一步的战略。这种战略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到中国来大量地抢注专利,其中主要是发明专利;另一个,在专利申请之后,按兵不动,观察中国国内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态势。当某一个产业发育良好,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它们就会找上门来要使用费。这时候,倒霉的就是我们国内企业了。
中国企业与媒体还有行业组织的关系非常松散,产权纠纷中无法形成合力
在思科华为的诉讼纠纷中,除了引出了我们对中国知识产权现状的反思,我们更应该借鉴国外在知识产权博弈中无所不用其极的策略。应该说,美国的过去和现在都证明了,以知识产权为名的商业游戏需要多种博弈工具:司法工具、媒体工具、资本工具、机构工具。而所有这些主体,在中国都还严重不足。
在美国,无论是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如商务部、美国专利局,与企业的利益从来都是高度一致。比如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之前,美国商务部就会在报纸上打广告,征集各行各业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接着行业协会把各企业希望得到的利益搜集上来,作为政府部门谈判的要求。国际上的大小知识产权会议,美国专利局都会派人参加。而美国硅谷一个普通公司的会议,美国专利局局长也可能亲自到会。
反观中国,企业与媒体还有行业组织的关系非常松散,产权纠纷一出来,各方往往形成不了合力。就以思科华为这个案子为例,思科提出诉讼之后,华为没有任何心理和实质准备,面对媒体关切的询问始终三缄其口,不予以正面答复。而信息产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表态更是模棱两可,似乎各方都想推卸责任,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官方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做的事情。这一点,国家的主导部门需要反思。[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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