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旋盖手机专利发明人与跨国巨头的对抗

  [编者按]近两年来,中外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之争可谓风起云涌,很多国际巨头纷纷坐上了中国法院的原告席,坐在他们对面的则大多是一脸无奈的中国企业。而这一次,坐在跨国巨头摩托罗拉和三星对面的,却是山东淄博市的一个普通工人。

  尽管在短短20年内,我们建立起了一套知识产权法体系。然而,在跨国公司挥舞着的知识产权利剑的砍杀之下,我们甚至都没来得及在风云变化中静下心来细想对策。

  报道范立明状告摩托罗拉和三星侵权一案的目的,在于透过这场蚂蚁与大象的较量,让更多的范立明们和中国企业从此清醒:在通往与国际接轨的强国之路上,产权意识的薄弱让我们的知识产权体系正经受着残酷的洗礼,而如何才能不让跨国公司的利剑砍杀,则需要我们在掌握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同时,走出一条健康、理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

  尽管范立明与摩托罗拉和三星的这场官司胜败未定,尽管更多中外知识产权之间的纷争还处于煎熬中,但无疑我们应该看清一点:我们如果不想以频频的纠纷为起点,走向整个知识经济的冲突,就需要对知识及其经济进行正本清源的重新思考,需要练好与知识产权配套的组合拳,走出知识产权的冬天。

  究竟,摩托罗拉、三星和范立明之间发生了什么?<<< 详情

  范立明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机床厂的一名工人。从小喜欢创造发明的他曾经做过广告创意,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查员。

   "我的发明的想法来自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范立明告诉本刊记者:"1999年,我看到一份关于三星购买摩托罗拉翻盖的手机专利,当时好像是3.5亿美元。我觉得这种式样的手机携带方便,使用时,可以折叠打开,这样的设计非常人性化。于是我在想,是不是还有别的折叠方式呢?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答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家工厂的水泵前面,看到了水泵力臂的转动轨迹,脑海中灵光一闪,这不正是我要寻找的答案吗?"有了这个灵感,范立明不久后便设计出了横向转动、360度自由方式旋转盖式手机的方案。

  2000年6月4日,范立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

  2001年9月,他的设计方案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申请号:00214999)

   "这个专利在当时确实很具颠覆性和想象力,因为传统意义上的翻盖手机只能上下翻盖,而我申请的这个专利能以显示屏为中心,做任意角度的旋转。当时市场上流行的全部是上下翻盖的手机,我的专利完全颠覆了以前的设计方案,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我的专利能开创翻盖手机的新时代。"谈到此,他话里有着极大的自信。

  2002年,又一个专利诞生在范立明的偶然发现之下。范立明在玩剪指刀的时候,觉得可以模仿剪指刀旋转的原理,设计出另一种更能颠覆翻盖手机的全新理念。于是,范立明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

  2003年7月30日,他的专利申请请求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名称为"可互换屏幕的移动电话"(申请号:02268552)。[阅读全文]

  2001年,在"旋转盖式手机"申请到发明专利,但还没有得到专利授权时,有个稍懂专利的邻居曾告诉过他,专利的申请日是不能更改的。当时的范立明认为:"用还没有得到授权的设计方案提前与生产厂家联系,这样不但可以提前实现市场效益,而且也能给厂家更充分的时间准备。"于是,他把"旋转盖式手机"的方案寄给了联想、摩托罗拉等国内外很多手机制造商。

  2002年初,摩托罗拉新款手机V70在全球手机市场上市。在新品发布会上,摩托罗拉官方的说法是V70的设计来自意大利米兰的摩托罗拉高级手机设计师Iulius Lucaci,还说可随心360度旋转的接听开盖设计灵感来自于东方的折扇。这个创意在当时确实很具有颠覆性和想象力,V70刚一推出,全球销量惊人,国际数据中心统计,V70是2002年全球销量最高的机型。之后很多公司纷纷按照摩托罗拉的这个式样开始生产新手机。

  令他吃惊的是,V70的设计式样和他申请的专利惊人的相似。范立明在向本刊记者提供的专利说明书上写道:"旋转盖式手机是:一种旋转盖式手机,包括盖体,其特征在于盖体通过机体通过联轴铰接为一体。"他指着专利说明书向记者解释,V70之所以能360度旋转(以显示屏为中心,可以做任意角度的旋转),就是模仿了专利书上在盖板上设置纵轴的那个创意。而市面上一些折叠式手机,它们的原理几乎都是通过铰链的竖轴连接机体和盖板。

  后来自己的超越V70的"互换屏幕的移动电话"的设计方案出台了,而三星2003年生产的旋影品牌的某些机型与他的设计相似。

  于是,范立明在2003年11月份向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正式起诉摩托罗拉,并且在2003年12月,向天津第一人民中级法院提交诉讼状,正式起诉三星。[阅读全文]

   "在接到天津第一、第二两个中级法院的立案通知单后,三星提出和解,但是和解的条件近乎苛刻,而摩托罗拉则一开始就不愿意和解。"在负责三星知识产权事务的柳沈律师事务所发给范立明的调解意见书上,记者看到,三星要求范撤回其在天津第1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一案的起诉,并且承诺今后不再针对三星及其关联公司就其目前拥有或与他人共同拥有的专利提出侵权诉讼(不仅仅限于目前提出起诉的专利)。同时,三星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撤回有关专利"可互换显示屏的移动电话"(专利号:02268552)的请求。

   "三星的这份调解书无法让我忍受,从这点上就能看出跨国公司对于中国知识产权的极度不尊重",范立明说,"如果我同意和解,专利将继续有效。但对方却仍在使用其专利,获取巨大的市场利润。而专利人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专利带来丝毫的经济利益。相反,每年还要支付专利的相关费用。专利证书将变成一张废纸,而且是需要交费的废纸". "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裁定只能来自人民法院和多家知识产权局,而不是某一家大公司或是某一家所谓'权威'的律师事物所,从我这个案子上就能看出跨国公司多么无视中国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也是我和其他专利申请人感到悲哀的地方",范立明说。[阅读全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3年共受理专利申请308,487件,比上年同期的252,631件,增长22.1%。共受理国际申请1,171件,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220件。共授予专利权182,226件,比上年同期的132,399件,增长37.6%。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49,588件,比上年同期的112,103件,增长33.4%。国外专利授权32,638件,比上年同期的20,296件增长60.8%。

  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存在的三大危机

  危机一:外企大撒专利网广捕中国企业到2003年年底,国外在中国发明的高水平专利申请量达280万件,与之相比,我国的发明申请只有26万件,两者之间的悬殊对比对中国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危机二:借专利壁垒设阻碍门槛仅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和39%的出口产品均不同程度地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损失约150亿美元。中国企业在遭遇贸易壁垒时,同样也正面临专利壁垒。

  危机三:中国企业沉寂海外专利申请以专利申请占领美国市场正成为跨国公司的重要工具。而在海外专利申请的队列中,中国企业的身影却少得可怜。

  中国企业应对专利危机的5种方法

  第一,制定专利战略第二,重视海外市场第三,编织严密的专利网第四,建立专利预警;第五,制定标准。[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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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范立明与摩托罗拉和三星的这两个专利诉讼,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成熟性暴露无疑。

  2004年4月24-2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200多名法律工作者、中外企业代表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员和研究者与范立明一样,表现出了对现存知识产权深深的担忧。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郑胜利教授认为,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正处于不容乐观的境地:一方面是对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不够;另一方面则是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例如我国的发明虽然浩如烟海,但是专利申请却寥若晨星,很多成果被外国人抢先注册。

  而在5月26日进行的第七届科博会"知识产权论坛"上,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泽辉的呼吁更是严厉:"盘点国外企业在中国的专利布局状况,中国企业已经是危机四伏了!" "一个缺少专利、没有专利战略的企业乃至国家工业,就如同坐在一个暂时沉默的活火山上,危机随时都可能爆发。"从专家、学者的口中,我们不难看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对国际规则了解不够,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是目前我国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出现的问题。当企业遇到专利侵权之诉时,企业一般都选择到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对方的专利提起无效请求。[阅读全文]

主要文章来源: 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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