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旗和朗科都不是吃软饭的。在闪存盘专利问题上,这两个公司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比如,朗科6月10日下午悄悄计划举行发布会的消息传到华旗耳里之后,后者马上就跨前一步,在当日上午召开了紧急的媒体通风会。而同样的,朗科10号之后干脆就在官方的网站上挂出了“朗科赢了,华旗[爱国者]输了”的字样!
在公关策划上,两家公司的招术无不使用其极。其实,尽管法院在6月1日对闪存盘专利案1审作出了宣判,宣布朗科在法律上领先。然而,这仅仅是在深圳中院的判决,并非是最终判决。因为,在国内现行的司法体系下,二审(即终审)判决下达之前,一审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宣判的结果暂时还不能执行。
所以,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的“被告华旗公司、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华旗的代工厂)和深圳市星之岛贸易有限公司(华旗的代理商)立即停止侵害朗科公司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爱国者迷你王闪存盘,包括迷MP3型闪存盘产品;判决被告向朗科公司赔偿侵权损失合计100万元。”等等结果,仍需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二审后获得最终裁决。
专利之争源于专利,但事实却联系于利益。在行外看来,区区100万的案件不能算是大案要案,但是此案涉及到整个中国移动存储行业数百家企业的发展。仅闪存盘而言,目前已有至少10亿元的年销售规模,而与此专利有关的MP3、录音笔、数码相机、掌上电脑等这些采用Flash
Memory为存储介质、通过USB与计算机交换数据的设备的厂商,牵涉的产业更大。
如果朗科的ZL99117225.6专利有效,那么他们均将不可避免的侵犯该项专利,因此该案的进程备受舆论关注。
不过,事情并不是完全朝着对朗科有利的方向来布局的。对这个号称中国IT第一案的官司来讲,华旗手上有一招高棋。从02年朗科状告华旗等厂商侵权开始,华旗就收集了不少理由反对之。
华旗等厂商已经提请复审委员会复议,指出朗科的ZL99117225.6专利并非是专有的,而是公知的。华旗提出朗科的技术不过是公知技术,并不能算是发明专利。
为什么这么说呢?华旗旗下就有人说,现在他们手上掌握的一条证据就证明,市场上第一家提出闪盘专利的企业并非朗科,而是美国的一家公司。但是,业内人士估计,他们不愿意这样直接提的缘由就是,如果这么提了,即使打败了朗科,还会有其它人出来起诉。而那样,利益受损的效应也是一样的。
终审的结果究竟如何,可能还需要一个漫长的等待。据说到目前为止华旗还没有接到一审判决书,而要等到终审判决下来至少需要数月甚至超过一年的时间。而终审也许会改用公审的形式,让更多的公司更多的专家参与到其中来。毕竟,终审影响着中国庞大的移动存储相关的产业群。
但是,我们不建议单纯的支持华旗或朗科的其中一家。因为,对于这两家公关策划能力极强的公司来说,媒体被诱惑或诱导的风险是极高的。[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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