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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珍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报纸媒介:
《中国电视报》、《大众科技报》、《科技时报》、《科学时报》、《中国青年报》、京华时报、华夏时报、信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大同晚报、河北科技报、上海科技报

网络媒介:
网易探索频道、中国科协网站、中国公众科技网站、首都之窗、搜狐、青岛新闻网、黑龙江新闻网、胶东在线、北国网

  [活动背景]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科普事业进入了法制化建设和发展的轨道。2006年2月6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布,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科普法》与《科学素质纲要》,中国科协组织各级科协和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科普日活动。为持续做好这项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国科协将每年9月第三周公休日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为了使全国科普日活动成为一项植根社会、深受公众喜爱并积极参与的品牌性公益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科普日活动标识及今后活动主题。中国科协将组织相关专家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活动标识及主题,在全国科普日活动中使用。

  [活动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发展,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提高民族科学素质,已成为持续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是推进我国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标识、主题征集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科普之人、处处都是科普之所"的良好氛围,激发全体公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热情,为中国科普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源泉和动力。

  [活动时间]
  2006年5月上旬--9月中旬

  [活动简介]
  --评选作品提交可通过网络、信件两种投票方式;
  --参选作品的评选由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构成。由中国科学技术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统一评选。

  [产权归属]
  1、入选作品存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资源库,拥有协议内规定的各项权利,协议期满后如果作品未被使用,作者可自行处理;
  2、对所有获奖作品,中国科协具有非盈利性质的发表权和使用权;
  3、中国科协和相关法律支持机构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产权归属]
  3、2006年5月中旬 开始收集并整理
  5、2006年6月上旬 网站、平面媒体发布优秀参赛作品
  6、以上工作延续至7月
  7、2006年7月中旬 评选工作开始
  8、2006年7月以前 专家初评、修改过程
  9、2006年9月 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发布获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