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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3日 |
思科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美国分公司,要求停止非法复制其操作软件。 |
2003年1月24日 |
华为公司回应,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
2003年2月7日 |
华为公司宣布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 |
2003年3月14日 |
思科拒绝美国联邦调查局插手对华为公司进行刑事调查 |
2003年3月18日 |
华为一名前雇员声称华为所使用的软件和思科的产品甚至连瑕疵处都一样。 |
2003年3月19日 |
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的知识产权,并起诉思科诋毁华为的形象。 |
2003年3月20日 |
3Com公司和华为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抵御思科。 |
2003年3月25日 |
3COM公司CEO为华为作证,称华为没有侵权行为。 |
2003年3月26日 |
思科坚持要求美国地方法院下令禁售华为产品。
华为称思科指控其非法使用思科技术,将导致华为在美国市场受挫。
思科华为二次交锋,华为提及VRP中可能包含了思科的一些代码。 |
2003年4月14日 |
华为回应思科,声称早已从美国市场上撤回有可能涉及侵权的产品。 |
2003年6月7日 |
美地方法院判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代码,但认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判定华为抄袭。 |
2003年6月10日 |
思科、华为互不相让,分别称将继续寻求法律手段解决和保护公司正常权益。 |
2003年6月11日 |
3Com要求法官裁决与华为合资生产产品没有侵权。 |
2003年10月1日 |
思科暂时中止其针对华为公司的版权诉讼,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协议。 |
2004年4月6日 |
思科向美地方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继续延期审理该公司同华为的专利纠纷6个月。 |
2004年7月28日 |
法院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全部解决了该起专利争议。 |
2004年4月6日 |
思科系统公司将对华为的诉讼延期。思科和华为的律师在3月31日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将审讯压后六个月。 |
2004年7月28日 |
思科放弃了对华为的版权诉讼,双方达成和解,持续一年半的诉讼案终于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