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如何更好维权?专访中消协代表全程实录
主持人:网易的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咱们的泡泡聊天室,今天我们请到的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部主任韩华胜先生和信息部冀铁军先生。
韩华胜:大家好。
冀铁军:网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平常大家希望天天“3.15”,但是平时也会不自觉地关注一些维权的问题,我也关注到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上登出来一个2006年的主题“消费与环境”,我想问一下环境指什么环境?是自然还是社会?和我们今天所说的环境有什么区别?
韩华胜:先说一下今年“3.15”中国消费者协会一些活动的情况。对于消费者协会来说,中国消费者协会1986年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从那以后,每年的“3.15”,中国消费者协会都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个活动的日子。最开始是想通过向消费者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引起全社会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从那以后,我们得到了社会很大的反响。比如现在每年的“3.15”晚会,这是中央电视台和各个部委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的。现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已经进行了十多年,这十多年也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以后进行的一个主要活动。今年的“3.15”活动也跟往年一样,我们是以向消费者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作为重要的任务。当然,刚才您提了,今年的年主题是关于消费与环境,下面我们请冀先生把这个事情介绍一下。
冀铁军:所谓消费环境指的是围绕人们消费活动的周围的一些情况,或者说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赖以生存的外部条件,包括消费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提出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后,在这个新闻发布会上,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年主题进行的解释是,这个年主题包括市场环境、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三个方面,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环境与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消费环境是一致的。这个环境所指所要求的就是和谐的消费环境。
可能网友会问,什么是和谐的消费环境呢?我们认为,所谓和谐的消费环境是指符合和谐社会特点与要求,与和谐社会相一致的,为和谐社会有机构成的消费环境的统称。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消费领域来集中体现的。因此,消费环境好不好,是否做到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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