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易科技 卢鑫
10月13日,北京李先生乘坐神州专车赶往首都机场,因司机走错路,对路况不熟,耽误大约40分钟,最终致李先生错过航班……神州专车表示,这种情况乘客也要负责,因此不能赔偿购买新机票的费用。
10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去年滴滴专车交通事故造成苟先生十级伤残的责任赔偿纠纷。其中,租车公司一方认为,滴滴专车在整个服务中赚取大头,按比例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但滴滴专车方面则辩解称,公司只是提供打车服务平台,并不对具体的租车、驾驶行为负责,因而没有义务承担事故赔偿。
上述两个案例只是千百件与专车相关的法律纠纷、安全事故的一个缩影,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全球多个国家都因为专车的出现而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面对这些由新技术推动的新兴产业,如果政府只是一味地“禁止”,不仅不符合社会广泛利益,同时也更像是在采取“鸵鸟政策”——不管专车当前是否合法,其难以被完全禁止、其客观存在的事实已基本无法改变,而如果有关部门此时仍不敢直面问题,未来由其引发的矛盾与冲突恐将只会进一步深化。
必须直面问题一:合法性
讨论“专车”,就不得不先谈谈其合法性的问题。专车到底合法、非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连“有关部门”都无法道清。
至少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定论,专车服务在各城镇的经营基本上完全由当地政府负责。于是乎,我们便看到了如下情景:XX市连续关闭多个Uber办事处、滴滴专车在XX市上线仅一天便关闭服务、XX市领导连续约谈滴滴优步……而只有上海市,于10月8日当天向滴滴快的发放了专车平台经营资格证——此为全国首例!
可以说,专车如今在我国俨然已成为“灰色”产业——既不合法,也不违法。
也正因为此,专车就不可能被彻底禁止,从而也就促成政府必须直面的第二个问题,即:专车现象必然长期客观的存在。
必须直面问题二:客观存在的事实
专车是移动互联网大范围普及后的产物,而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更不要说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划定界限。
譬如广州禁止了专车的运营,然而广东其他城市却没有跟进……专车服务会因为广州有关部门的规定而消失吗?显然不会,至少广东其他城市的用户还在享受专车带来的便利。而广州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让专车应用从应用商城里下架。即使没有了在广州当地设立的办事处,专车服务在互联网上也还是客观存在着,司机与乘客(P2P)之间的联系也并非广州政府可以制止。
于是,在这样的事实前提下,无非就是把更多的专车列为“黑车”,抓一个是一个……然而传统黑车的问题今天杜绝了吗?没有。那么凭什么我们会认为在上海合法的专车,在广州会彻底灭绝?既然不会,专车客观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乘客必然要面对的权益问题就会是广州市民的一个社会问题,而这显然也是当地政府很难回避的。
因此,与其将问题一拖再拖,倒不如学习上海的与时共进,用一种模范式的心态来解决一个现代化的问题。
必须直面问题三:风险规范
毫不避讳地说,触犯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利益是导致专车服务在很多城市,甚至在全球范围(譬如法国、德国等)被广泛禁止的核心原因。
当然,地方政府不会直接说:“不好意思,因为影响到其他利益集团赚钱了,所以要关闭你们……”因此有关专车的各种潜在问题,尤其是安全隐患,都会被无限放大,以便于让政府在颁发禁令时显得“师出有名”。
虽说这些问题都被放大了,但我们也并不能否认其存在的事实:
司机是否有前科或者犯罪倾向?被专车司机抢劫、强奸的事件并不是没有发生,也并不是只在印度发生……司机不认路,误机误事谁负责?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某些专车司机存在对路况不熟的事例,甚至还有刚拿到驾照、驾驶技术都尚未纯熟的新手司机也在利用专车平台赚外快的例子……车祸发生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合理?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主动要求进行赔偿,当初那些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明了商业行为和私人行为的区分,模糊不清的“专车”定位正好给了他们一个拒绝赔偿的借口。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如不将专车合法化,不承认专车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没有条件去设立相关监管法规,对潜在风险和利益冲突进行一个规范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看到了上海发放“专车牌照”后,在承认专车可以合法经营后,保险公司开始愿意配合,在不更改私家车“非营运车辆”的前提下,特别增设一种针对专车服务的保险,既保证了驾驶者的利益,也保证了可能发生的车祸受害方的利益。
(可为什么我们都要等着上海,为什么面对一个广泛存在的问题,不现在就着手解决呢?)
必须直面问题四:科技的迅猛发展
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推动,让大量新兴产业、新兴事物会突然呈现于我们面前。当然,并非所有的事物都需要政府介入,但一些涉及社会安全、个体利益的东西确实是需要相关法律的保护。两个最简单例子:无人机和无人驾驶汽车。
无人机技术如今已然成熟,相关产品随处可见,配备4K摄像头、最远可飞6公里的设备也不是没有。这显然为一般民众的隐私安全问题带来了困扰。对于此问题,我们是不是又要一味地禁止?还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应该仔细调研,然后出台一个比较合理的使用规范。
无人驾驶汽车虽然距离实用还尚有些时日,但很多消息已指出,欧美多国政府已纷纷开始研究相关法律的管控。尽管考虑到国情,无人驾驶汽车一时半会还不太可能被引进、被销售,但我们是不是要因为“有关部门”的回避,而推迟科技进步,还是趁早面对问题,在产品问世第一天就有法可依,有理可据?事实上,目前在中国市场已有销售的特斯拉汽车,通过软件升级也能实现一定程度的无人驾驶,未来如果获得更智能的升级,出了事故谁来赔付?是不是保险公司又可以推卸责任,驾驶者和生产商之间又互相踢皮球?
当然,这已然不再是专车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在面对快速变革的科技产品,是否有快速应对能力的问题。
直面改变要远比回避更明智
我们都说,工业机器人最终淘汰流水线工人是大势所趋。不过由此造成的人类大量失业,恐也会让一些决策者因害怕承担,而去选择回避。
可是,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科技进步不会因为某一些人的拒绝而停滞不前,就像传统出租车行业集体抵制专车服务一样。移动互联网因为抵制而消失了吗?没有。消费者因为抵制而重新拥抱传统出租车行业了吗?也没有。相反的,专车行业因为被打压,被迫完善,从而变得更具竞争力。而在群众基础越变越好的前提下,专车服务合法化也可谓大势所趋。相比之下,死守旧商业模式的传统出租车行业则只会越来越边缘化。
如果当初,在面对产业机器人化时,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勇于改变——相当一部分失业的工人也极有可能在强迫转型的前因下成为那个操纵机器人的人。为什么传统出租车司机就不可以是专车司机?为什么传统出租车公司就一定要抱着“份子钱”不放,而不去推出以“专业服务”为主要特色的专车应用?回顾人类历史,单靠死守一成不变的商业模式以求持续发展是几乎没有可能的。
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敢于面对问题永远都要比回避更加明智。也只有大胆迎击,才有可能在不断的变化中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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