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状况
一、中小企业互联网基础条件发展状况
(一)计算机普及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受访中小企业中,使用计算机办公[1]的比例为91.3%。计算机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方面,也是企业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基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的计算机普及程度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具备了深入开展互联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的条件。
(二)互联网普及状况
截至2012
年12月底,受访中小企业中,使用互联网办公[2]的比例为78.5%。使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比例,是企业互联网应用发展水平最核心的指标之一。限于硬件设备的普及程度,计算机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连接互联网的主要工具,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互联网普及率相比计算机普及率还相差较大,计算机“不上网”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随着互联网发展,计算机用途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所以,培养广大中小企业上网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计算机“上网”的比例,将会为企业互联网应用的深入开展铺平道路。
表8列出了OECD[3]部分成员国2011年末或更早的企业互联网普及率。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的互联网普及率与国外部分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发达国家50人以下规模的小微企业中,互联网普及率基本达到了95%,其中,欧盟27国的互联网平均普及率为94.2%,韩国在2010年的互联网普及率则高达98.2%;另外,大部分国家50人及以上规模的企业中,互联网普及率更是接近100%。
注:
1、 数据为OECD于2011年末或更早公布,非2011年末的在表格中标注了数据时间。
2、 多数欧洲国家在该统计中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酒店和餐馆,运输,仓储及通信,金融中介和保险,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活动,以及其他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活动。欧洲国家在统计中,不包括金融中介和保险业。
1、 澳大利亚排除了以下行业:政府机构,公共管理和安全,教育和培训,资产投资和退休基金,宗教服务,公民、专业及其他利益团体服务,私人家庭雇员等。从2010年起,农业、林业、渔业被纳入统计范围。
2、 加拿大排除了农林牧渔业,及建造业中的专业承建商。
3、 丹麦和芬兰,金融中介和保险不在统计范围内。
4、 日本仅统计雇员数为100人及以上的企业,排除了农林渔业和矿业。
5、 韩国的统计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渔业,采矿及采石业,制造业,建筑,批发和零售,运输,住宿和餐馆,信息和通信,金融机构及保险,房地产和租赁,专业、科学及技术活动,商务设施管理和商务支持服务,会员制组织,修理及其他个人服务等。
6、 新西兰的统计排除了政府行政和国防,以及个人和其他服务,仅统计雇员数为6人及以上(平均就业人数)、年营业额达到30000新西兰元的企业。
7、 瑞士仅统计雇员数为5人及以上的企业。
8、 各国的企业规模分段也有一定差异:加拿大的“50-249人”实际是“50-299人”,“250人及以上”实际是“300人及以上”;日本的“50-249人”实际是“100-299人”,而“250人及以上”实际是“300人及以上”;墨西哥的“10-49人”实际是“20-49人”;瑞士的“10-49人”实际是“5-49人”。
(三)宽带普及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受访中小企业中,固定宽带普及率为71.0%[1],已经成为企业接入互联网的最主要方式。2012年,我国的宽带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其中包括加快发展光纤宽带网络、无线移动宽带网络等多方面内容。在工信部“十二五”规划纲要落实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要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促进宽带应用的普及和推广,更好地发挥宽带在支撑国家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并布置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的工作任务,明确指出要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改善企业网络环境,从而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表9列出了OECD部分成员国2011年末或更早的企业宽带普及率。2011年,在有相关统计的国家中,宽带在企业互联网中的平均普及率已接近90%,其中,欧盟27国的宽带普及率为89.2%,日本则相对较低,仅为83.4%,而韩国在2010年就已高达98.4%。与大部分发达国家相比,宽带在我国中小企业互联网接入方式中的普及率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不仅如此,“宽带不宽”的问题一直也阻碍着企业互联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的实践。
注:
1、 澳大利亚自2010年起,农业、林业、渔业被纳入统计范围。
2、 日本统计雇员数为100人及以上的企业。
3、 墨西哥统计雇员数为20人及以上的企业。
4、 新西兰统计雇员数为6人及以上、年收入3万新西兰币及以上的企业。
5、 瑞士统计雇员数为5人及以上的企业,宽带指144kbps以上的互联网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