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4月14日消息,中国联通在工信部网站公布,为满足用户对国际及台港澳业务的多样化需求,中国联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信息产业部《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信部联清〔2002〕286号)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计价格〔2002〕1489号)精神,将该公司国际及台港澳可视电话互通和漫游资费标准备案,具体资费标准附后。
中国联通国际及台港澳可视电话互通和漫游资费标准
一、国际和台港澳移动可视电话互通业务资费
国家和地区 |
资费标准 (元/分钟) |
台港澳地区 |
6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20 |
国际及台港澳可视电话互通通话每次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收费。
二、漫游出访移动可视电话漫游业务资费:
漫游地区 |
接听或拨打漫游地(元/分钟) |
拨打国内(不含台港澳)(元/分钟) |
台湾、澳门、韩国、新加坡 |
10 |
20 |
香港 |
10 |
25 |
日本 |
10 |
30 |
用户在漫游地拨打第三方国家和地区可视电话资费,根据用户拨打的不同国家和地区,按漫游地运营商与我公司间的结算价格的115%收取。
国际及台港澳可视电话漫游通话每次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