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3月3日消息,四川长虹今天公告,根据2010年1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裁定书,根据《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四川长虹将享有南方证券破产债权获得的受偿资产现金1004万元。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已将现金划至公司银行账户。
2004年1月,南方证券被依法行政接管,四川长虹在2004年度报告中对南方证券的债权账面净额1828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在南方证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四川长虹于2006年8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进行了债权申报并依法得到受理。2008年4月20日,四川长虹收到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出具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权利申报审核通知书》,确认对南方证券享有破产债权金额合计2亿元。
此前,在2008年6月及2008年12月,四川长虹收到过两次南方证券破产财产分配。第一次受偿资产包括哈药股份(600664)420万股、哈飞股份(600038)109万股、现金708万元。第二次受偿资产为现金1004万元。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