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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购买“下乡家电”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009-07-04 16:08:07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跟贴 0 手机看新闻

网易科技讯 7月4日消息,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就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策做出具体解读,明确表示已享受“家电下乡”13%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不享受双重补贴,可使拉动面更大,更有利于扩大家电消费”,今天,创维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潘志峰对网易科技表示,“家电下乡”刺激的是农村消费市场,“以旧换新”则可以促进城市的家电更新换代。

不过,国美、长虹等厂商还表示,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就是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再降低10%,这与厂商的自行让利并不冲突。在厂、商举办让利促销活动时,消费者购买新家电,若以旧换新则可以同时享受国家的10%补贴和厂商的让利“补贴”。

前日,财政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个试点省市中,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

此次列入以旧换新补贴家电的产品范围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张颖)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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