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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证监会昨日就创业板企业上市申请文件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本月17日。按照常规,待这些准则正式发布后,证监会将开始接收创业板企业上市材料。
根据征求意见稿,为了突出创业板特点,进一步强化发行申报的责任机制,创业板较之主板要求发行人增加提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等。
与主板相比,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并未降低,反而针对创业企业特点在反映创业企业成长性和自主创新、发行人风险因素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提高了标准。如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突出了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及其成长性、自主创新的披露。再如,准则要求突出披露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等情况及业务模式的独特性。
为提高创业板发行人未来发展和规划的信息披露有效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强化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的披露。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