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月12日消息,携程诉去哪儿网侵权案一审有了结果,北京海淀法院今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去哪儿侵权成立,要求去哪儿网十天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携程相关公证费用1000元,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赔礼道歉。
携程网起诉“去哪儿”涉嫌违法盗用携程酒店点评信息案,11月12日前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携程认为“去哪儿”网站涉嫌侵犯携程酒店点评著作权,要求“去哪儿”网站删除所抓取相关资料,并赔偿相关公证费1000元。 一审开庭当天,法官未当庭宣判,携程否定了庭外调解的可能性。
2008年4月起,携程发现“去哪儿”网站酒店栏目内,有数万个页面均转载有携程酒店点评文章。携程方面表示,携程一直鼓励携程会员发表酒店点评文章,这些文章再通过携程系统组织和整理,汇集成携程的酒店点评页面,这些耗费大量心血原创所得的酒店点评已成为携程会员预订酒店的重要参考及衡量标准,是属于携程的珍贵信息资源。
在发现“去哪儿”网站的侵权行为后,携程于
2008年12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案做出判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去哪儿”停止对携程公司的侵权行为;同时,“去哪儿”在其网站主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携程道歉并赔偿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等相关费用。
据了解,在同类型的诉讼中,大众点评网起诉生活搜索网站爱帮网侵权案于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发表博文对此案发表看法表示,去哪儿抓取的的携程网网页内容并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本案的案情是携程网作为版权人,要求去哪儿不要收录该网站的网页,而去哪儿网站拒绝这么做,才引发的诉讼,这种行为的定性更类似于不正当竞争。因此本案归为不正当竞争案更合适。
游云庭认为本案的症结在于,携程网是网上商旅预定服务的市场领先者,去哪儿网的垂直搜索引擎业务吸引了预定流量,并分流到了其他网上商旅服务的企业,这种模式与携程业务存在一定冲突,因此,携程才会对其起诉。(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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