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2月11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消息,北电网路(NortelNetworks)担心一旦该公司重组计划无法使该公司业务起死回生,为了未雨绸缪,目前正在征询专家有关破产保护的意见。
北电网路股价今天在多伦多股市狂跌25%,每股跌16分加元,以48分加元收盘;在纽约股市,每股跌14美分,以38美分收盘。
北电网路在2006年底前,曾将股票每10股并成一股,当时股价高至每股1100加元。然而由于
全球电讯器材需求量减少,加上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北电网路也曾向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协助。对此,北电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北电网路发言人今天告诉路透社,北电网路确实在策划公司未来一事上,正征询一些专家的意见,但这名发言人拒绝透露,这些专家是否为破产保护专家。
多伦多DSAM顾问公司分析师司徒华(DuncanSte-wart)表示,北电网路目前的情况是,负债额比它所拥有的现金高、周转金不足、员工退休金的给付额增高。
司徒华表示,以北电网路的现况,不征询专家破产保护的意见,是不智之举。
北电网路面临的强劲竞争对手分别来自美国、欧洲及亚洲,如Alcatel-Lucent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Technologies)等。除了强劲竞争对手之外,全球对北电网路生产的电讯器材需求量减少,也使得北电网路的业务更加不振。
北电网路的发言人今天表示,北电网路的债务要到2011年才到期,目前公司正补强现金状况。
自公元2000年科技股泡沫化以来,北电网路已亏损了数十亿加元,并裁员数万人,迄今一直无法恢复元气。 (海路)
参考资料: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