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易科技讯 4月11日消息,2008年(第十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在深圳举行,本届论坛以“构建完善的发展环境,打造完整PE/VC产业链”为主题。网易(
企业库 论坛)科技作为本次大会独家网络直播媒体,现场视频直播本次大会。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合伙人司马瑞出席并发表演讲。
以下为他的演讲全文实录:
司马瑞:各位下午好,我是美迈斯律师事务所的北京代表处的合伙人,我今天想谈外资投资创投企业的问题。我们是在03年成立的,我们碰到了很多的法律方面和税务方面的问题。我今天就想谈谈这个问题。
今天我们在这里讲的是外商投资创投企业,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术语,到底什么是人民币基金?有很多不同类型的人民币基金,尤其从法律的角度分类很不一样,现在商务部允许外商投资人民币基金,但是还有其他的人民币基金出现,有一些纯人民币基金,有一些是外商投资的。有一些是在过国家层面的,比如渤海基金,这些都是有法人的,我们现在要讲一下,到底什么是人民币基金?
刚才讲话的这位朋友也讲到了,他们在这个方面确实是先驱和第一个尝试者,我也同意,03、04年他如果和我说他要做人民币基金的时候,我肯定也会说他疯了,但是现在大家都很有兴趣做人民币基金。在中国做人民币PE的原因是传统的投资结构,也就是说在海外基金投到中国来的回报已经不高了,最近商务部出了一个新的条文,就是在监管方面,政府想引导这些活动到国内来,所以看到越来的越多的人对国内还有兴趣。
一个海外的基金到中国投资,就会有一个过路者的概念,他本身不是一个纳税者的身份,法律中有了这样的结构还是很重要,因为它避免了双重税收的问题。最后的投资者可以提高效率,以达到他的目的,就是动用资本推动经济发展。这个是比较典型的发展PE行业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我们分析过一些外商投资创投企业,有一些是法人身份,还有一些是非法人的。其中法人的就是不收税的代言。还有一些另外的基金,他们机构本身交税,也是投资者身份,所以会有双重税收。所以我认为市场上会以透明体的定义处理它。这个图用来解释典型的外商投资创投企业的结构。下面的三角是外商投资创投企业,还有一个外国的管理者和LP。它的很多发展是类似于纯海外的凯曼群岛基金,就像一个透明体,海内有一个投资机构,而且它的决策是由一般合伙人而不是有限合伙人集体决定的。这个幻灯片本来也是谈到一些税收条约问题,由于时间有限,在问的时候可以谈到税收的概念。
当新的外商投资创投企业的规则出来,创投公司就研究出了一些税收规则,再扩大到法人,还发展了新的通知。今年6月份有一个新的税收法。有一个新的法人待遇。有一个规定,本法涉及企业不涉及合伙企业。这一点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合伙企业更适合人民币基金的需要,在未来肯定是这样的,在法律结构、税收结构都是如此。
有一些人会问,现有的根据过去的税法成立的人民币基金是否仍然享有新的税法待遇?怎么样开展它的适用范围?谈到这些问题我们就会谈到一些很多并行的新的发展。这个方面发展非常快。最优,合伙企业法修改了,第一次允许法人成为合伙人。同时也规定合伙本身不应该是纳税人,而应该是一个透明体。
还有一点,外商投资创投企业政策的修改很可能要扩大到他们的适用范围,特别是经营范围要扩大,税收方面要澄清。
我们前两天在北京开了一系列会议,邀请的国税局,讨论这些基金以后在税收方面是怎么样的待遇,至少他们对我们表示,他们对这个方面的研究非常感兴趣。是不是予以透明体待遇,不予以透明体待遇是什么样的结果?还需要什么样的措施配合国内的基金行业。这就是我今天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