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手机漫游费降价方案槌音落定,昨天,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宣布,手机国内(除港澳台地区外)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新标准于下月起正式施行。
新标准有三大特点: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就是说,所有的手机用户以后在国内漫游时,在漫游地打所有国内电话均不高于0.6元/分钟,在漫游地接听所有来电都不高于0.4元/分钟。
新标准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不过,电信企业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可适当延后,但最迟不得超过今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