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2月4日消息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月1日实施,广电总局今日在官方网站上就于业界共同关注的一些疑问做了统一的解答。其中核心的问题:《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这意味着,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的时间(07年12月29日)为界限,在规定出台前的视频网站,不管民营、合资还是国有视频企业,不受国资控股条例所限,均可申请牌照。而在《规定》出台之后,视频行业的大门将向独资民营或中外合资的视频企业关闭,只能是国资控股。
“这对视频网站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我乐网CEO周娟表示,“为了申请牌照,相信视频网站会更加规范去管理好自己的视频内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促进视频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古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