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2月4日消息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月1日实施,广电总局今日在官方网站上就于业界共同关注的一些疑问做了统一的解答。其中核心的问题:《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这意味着,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的时间(07年12月29日)为界限,在规定出台前的视频网站,不管民营、合资还是国有视频企业,不受国资控股条例所限,均可申请牌照。而在《规定》出台之后,视频行业的大门将向独资民营或中外合资的视频企业关闭,只能是国资控股。
悠视网李竹向网易科技表示:首先,此规定的出台对整个视频行业都是件好事。证明有关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发展有比较深的了解和把握,希望其能够更好的发展。此外,视频网站和国资视频网站都可以审批牌照,处于相对公平竞争的位置。最后,随着新规定的出台,对于之前一成立的民营视频网站来说,其实政策风险在降低,一切都相对明晰了。
在2月1日新规实施前,悠视网CEO李竹曾向网易科技透露,与实施新规相比,悠视网更加关注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将决定未来视频网站的发展趋势,业内厂商也只有在细则出台后,才能制定具体的相应措施。
但业内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不受国资控股限制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可以申请牌照,但不等于就给你发牌照”。
李竹透露,规定出台后,悠视网将积极参与牌照的申请当中。“对于申请牌照,民营视频网站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 (古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