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环节:价值观外化至行为和人际互动,并注入组织
事实上,无论你是否有意识地反省自己的价值观,它都会体现在你待人接物、制定执行决策的过程中。所以,实施价值观领导,需要把修身过程中提升的自我价值观反映在日常的管理行为和人际互动中。
这方面,玫琳凯的创始人艾施女士是个很好的例子。她基于自己的价值观,把黄金法则(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别人)带入公司的管理和个人领导行为。“我们的每项管理决策,都根据这项黄金法则来制定。”身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她认为自己有使命把爱心和对人的尊重、信任注入组织。艾施女士要求公司的经理“在对待所接触的每一个人时,都应当觉得对方在提醒你: ‘让我觉得自己是重要的’。”
她赢得了下属的敬重和追随。员工说在她眼中,损益表里的“P”和“L”,不是通常意义的“profit”(利润)和“lost”(亏损),而是“PEOPLE”(人)和“LOVE”(爱)。这样的价值观通过她个人的行为散播开去,玫琳凯在美国和中国都入选最佳雇主也就不奇怪了。玫琳凯的案例进入哈佛的原因,就是艾施建立了一个基于价值观的组织并取得卓越绩效。她“善于认可和欣赏周边的每个人,以玫琳凯的方式关心他人,努力工作,坚忍不拔,具有大家庭感和乐施精神。”这样创造出了团结、轻松、有凝聚力的公司文化,取得了优秀的业绩。艾施自己总结说,由于“树立了这些价值观,员工乐意在团队中工作、贡献,以公司使命----丰富女性人生为荣,把个人事业与公司发展结为整体,哪怕是对于那些超出本职的任务,也乐于承担。”
华人首富李嘉诚一直把“诚信”视为天条。当年他决定在伦敦出售持有的香港电灯集团公司股份的10%,却获知香港电灯即将公布获得丰厚利润的财务报告,李嘉诚的助手建议他暂缓出售,以获得更好的盈利,但李嘉诚却坚持按原计划出售,他说“还是留些好处给买家,将来再配售会顺利点,赚钱并不难,难的是保持良好的信誉。”他的价值观是“在与合作伙伴合作时,如果拿10%的利润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我只拿9%,这样以后才有更多的机会。”推己及人的价值观,为李嘉诚的商业王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