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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暂未发现非法“网络电视台”

2006-12-29 08:17:1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应按规定“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并曝光在北京发现的七家擅自进行视听节目传播活动的非法“网络电视台”。而记者了解到,上海目前暂未发现。

这七家非法“网络电视台”分别是: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www.ccnettv.com)、中国国际传媒网络电视台(www.cimn.tv)、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www.ccentv.com/www.ccentv.tv)、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net.cn)、中央网络电视台(1)(www.vctv.cn)、中央网络电视台(2)(www.tvch.tv)、中亚网络电视台(www.zytv.tv)等。

记者昨日分别联系了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和中央网络电视台,两家公司在记者发稿前仍未发来回复。记者在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看到:“本台CCnetTV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世界首家网络电视媒体,面向一百八十六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传播,是全球三亿多万华人所青睐的媒体及大陆三亿多万网民所喜爱的电视平台。它服务于中国,传播于全球。努力打造中国网络电视的第一品牌”;而中央网络电视台的信息则显示:“目前网站正在建设中”。

据通报称,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应按规定“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应“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注销该网站的经营许可,断开其互联网络接入服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张丹)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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