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定于2005年8月中旬,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的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信息资源,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论坛议题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管理体制;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平战结合;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的应用标准和功能评估。
三、论坛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8月中旬在北京举办,会期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参加论坛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分管领导和技术主管各1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或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主管单位负责人1人;《信息化建设》杂志监委;电子政务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五、论坛组织
本次论坛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主办,《信息化建设》杂志社具体承办。有关论坛的具体事项,请与《信息化建设》杂志社联系。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